校内各单位:
为了表彰热爱教育、潜心教学,长年辛勤耕耘、默默奉献在东方体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弘扬教学神圣理念,引导广大教师积极从事教学研究及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彰显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按照学校《2022年工作要点》(商师党发〔2022〕10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三届教学奉献奖评选工作。为规范评选活动,确保教学奉献奖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在总结评选经验、开展调查研究基础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长期承担普通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兼任行政工作教师按照任教课程所属学院归口申报。同等条件下,向一线教师倾斜。处级干部获奖比例不超过总名额(20人)的15%。
二、基本条件
凡申报教学奉献奖的教师,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守本职工作岗位,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成长。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商丘师范学院实际教学满10年。实际教学满10年,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10年是指扣除脱产进行攻读学位、访学、单科进修、实践锻炼、挂职锻炼等脱离教学工作岗位的时间;(2)近五年(指2017、2018、2019、2020、2021年,以下同此)均完成学校规定的年终考核教学工作量;(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近五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超过学校规定的年终考核教学工作量 50% 以上。如不符合该工作量条件,但在本专科人才培养中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获得省级以上专业性竞赛奖励者,也可申报。
4.近五年来,年度教学质量评价获得优秀等次 1 次以上或学生评教成绩在二级学院排名前30% 1 次以上。
5.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无任何教学事故,且无违反师德师风及其他违法违纪现象。
三、评选名额
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本届拟评选教学奉献奖教师 20 名。
四、评选内容
本届教学奉献奖评选量化积分根据申报教师的教学年限、超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指导学生第二课堂、课堂教学竞赛、师德师风、教改项目及获奖、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等8个项目进行评定。具体量化积分内涵和积分标准按照《商丘师范学院第三届教学奉献奖推荐候选人量化积分表》(附件3,以下简称《量化积分表》)执行。
量化积分项目统计时段:教学年限、指导学生第二课堂、课堂教学竞赛、师德师风、教改项目及获奖、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等6个项目为从事商丘师范学院教学工作至今(2000-2021年);超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2个项目为最近五年(2017-2021年)。
已获得教学奉献奖的教师再次参评时,已经使用过的量化积分材料不再积分,其中实际教学年限和超教学工作量从获奖年度开始计算、积分。
五、评选程序
本届教学奉献奖评选分学院推荐、资格审查、初评、终评及校长办公会确认五个阶段。
(一)学院推荐
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组建教学奉献奖评选分委员会,对拟推荐教师及其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计算各项得分,尤其要结合教师综合表现,择优推荐。推荐候选人不超过本学院专任教师总数的3%,不足一人者,可按一人推荐。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4。
(二)资格审查
1.各学院评选分委员会对本学院拟推荐教师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及相关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学校教学奉献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材料上报时间:2022年4月7-8日)
2.教学奉献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院推荐教师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确定为初评候选人。
若发现某学院推荐人选有不符合条件者,以及对申请者提交材料审核不实、把关不严情形的,则该学院推荐结果全部作废,所有推荐人选均不得参加教学奉献奖评选。(2022年4月20日之前完成)
(三)初评委员会初评并确定终评候选人
初评委员会对初评候选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按每位初评候选人的量化积分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获奖名额1:1.2的比例确定终评候选人。
校长可根据各学院推荐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名终评候选人,决定提名的,可提名 1-2 名终评候选人,被提名候选人须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2022年5月31日之前完成)
(四)终评委员会终评
终评委员对终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产生教学奉献奖终评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提交校长办公会确认;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教学奉献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202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五)校长办公会确认并予以表彰
校长办公会对终评人选进行审议,确认教学奉献奖获得者,并予以表彰。
六、奖励待遇
获得教学奉献奖的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和奖金 16000 元(含税);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给予量化积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七、评选机构
教学奉献奖评选机构分学校和教学单位两级。
学校成立商丘师范学院教学奉献奖评选委员会,分初评委员会和终评委员会。初评委员会由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教学奉献奖的初评工作;终评委员会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负责教学奉献奖的终评工作。学校教学奉献奖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评选日常工作。
各学院成立教学奉献奖评选分委员会(格式见附件1),负责本学院申报教师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和初评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其人员组成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必须有一线教师参加。申报教学奉献奖的教师应当回避,不得担任学校评选委员会及各分委员会委员,不得参与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分委员会工作。
八、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各学院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弘扬评奖正能量。
1.候选人提交材料
候选人要认真填写并向所在学院提交《量化积分表》(附件3)纸质版1份,提交量化积分项支撑材料原件和纸质版复印件1份。
《量化积分表》(附件3)的支撑材料共分为8项。前3项(即教学年限、超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以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数据为准。后5项由申报者本人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按量化积分项顺序标注、整理成册,每位候选人的支撑材料单独装袋。
2.学院提交材料
各学院填写《学院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附件1)、《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连同候选人《量化积分表》(附件3)及量化积分项支撑材料原件和纸质版复印件,于4月7-8日一并报送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梁园校区三商楼125办公室)。
同时将附件1-3的电子版发送到syjsfzk@126.com(师院教师发展科 首字母),邮件命名格式:XX学院+奉献奖。
3.注意事项
为规范管理,保证评审公平性,提高工作效率,务必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上报材料。过期不再接收任何材料。
联 系 人:教师发展科 马宁
联系电话:0370-3057037
附件1 商丘师范学院第三届教学奉献奖评选学院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样式)
附件2 商丘师范学院第三届教学奉献奖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3 商丘师范学院第三届教学奉献奖推荐候选人量化积分表
附件4 商丘师范学院第三届教学奉献奖各学院专任教师(不含外聘)推荐名额一览表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3月18日
【关闭】
版权所有:商丘师范学院 | 豫ICP备05002432号-1 豫公网安备41140202000296号 地址:商丘市平原路55号 | 邮编:476000 招生电话:0370-3057992/3057995/3057997 服务邮箱:xxzx@sqnu.edu.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