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确保学校“十四五”发展目标和2021年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各职能部门和各学院需根据学校《“十四五”规划》和《2021年工作要点》重新编制2021年度本单位目标任务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在认真研究学校“十四五”规划和《2021年工作要点》的基础上,精心编制2021年度本单位目标任务书。(职能部门目标任务书格式见附件1;二级学院目标任务书格式见附件2)
二、目标任务书应简明扼要,应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尽量以数据形式表述。
三、各部门于7月2日前将目标任务书提交至发展规划处。纸质版除部门主管校领导、部门负责人签字外,需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sqsfxyfzghc@163.com.
联系人:王 诚 联系电话:15037135818
发展规划处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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